这一案件的裁决,真的是美国加密行业的历史性改变吗?

·从业者认为这次裁决推翻了SEC对“加密货币为证券”的认定。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瑞波币销售方式,并判定两种方式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同。

·不过从司法的角度上看,本次只是地方法院审理过程中的一次裁决,其在适用范围上存在限制,而且可以肯定SEC会在之后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所以这次裁决存在被推翻的风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近有些纠结。

7月22日,SEC表示,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在7月14日“Ripple(注:瑞波,一家商业区块链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对SEC”案件中的裁决犯了错误,SEC将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

而7月14日判决当天,SEC的回应是:“我们‘很高兴’(pleased)法院发现Ripple在某些情况下将瑞波币(XRP,一种加密货币)作为投资合约提供和出售,违反了证券法。”

SEC两次提到的裁决是7月14日纽约南区法院在SEC诉Ripple案件审理中做的一次裁决。裁决中,法官区分了Ripple面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和公开市场上的程序化销售(programmatic sales,指Ripple Labs在交易所面向零售买家的销售),认为前者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投资合同,满足投资合同的四个条件,因此应被视为证券发行;后者以程序化方式通过公开市场销售,购买者在此情形下并不知晓资金的流向,因此这类交易不应被视为证券。

这次看似“各打两百大板”的裁决在美国加密行业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被加密业界称为“历史性的”、“划时代意义”的裁决。从业者认为这次裁决推翻了SEC对“加密货币为证券”的认定。裁决宣布后不久Coinbase就迫不及待地重新上架了Ripple公司的瑞波币。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裁决并不是该案件的终审判决,这只是审理中间对部分问题的一次裁定,而消息一经发出就产生巨大的反响,为何一次尚未结案的裁决能引发业界如此广泛的关注,它之后能对加密市场和相关法规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可以从Ripple起诉SEC案的起源、这次裁决的重点以及其影响等方面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观察。

Ripple与SEC对抗的起源

2020年12月,SEC对Ripple Labs以及其首席执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和联合创始人克里斯·拉森(Chris Larsen)提起诉讼。SEC称,他们通过销售加密货币瑞波币进行了非法证券发行,非法融资超过13亿美元。这标志着SEC首次针对已经流通的主流加密货币发起攻击。

SEC的诉讼在加密行业掀起巨浪。因为在此之前,业内普遍认为只要项目实现了去中心化,其通证就不再是证券。但SEC的诉讼告诉人们,一旦通证通过融资销售发行,它就永远带有“原罪”,交易它的任何人都是违法的。这等同宣告整个行业都是违法的。

为什么Ripple会成为目标?

第一,Ripple的瑞波币在被起诉的时候已经流通多年,拥有大量持有者。如果瑞波币被判属证券,那么这些持有者就都成为了非法证券交易的参与者。这对整个行业将带来巨大压力。

第二,Ripple通过向机构投资者直接出售瑞波币获取了大量资金。这种机构融资销售是典型的证券发行。这很容易成为SEC诉讼的切入点。

第三,在去中心化程度上,瑞波币无法与比特币和以太坊相比。这给了SEC机会。

Ripple似乎是SEC特意选择的战略目标,通过打击Ripple可以向整个加密行业发出警告,迫使其接受证券监管。这场官司也是SEC与整个加密行业之间博弈的焦点,结果将决定美国加密行业的生存状况。

本次裁决的重点——瑞波币地位未定论

本次裁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托雷斯法官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瑞波币销售方式,并判定两种方式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同。

一方面是机构直接销售。法官认为这类销售符合豪威测试(Howey test,一种判断特定交易是否构成证券发行的标准)判定投资合同的四个条件:一是买方投入资金;二是存在共同利益;三是有合理投资收益期望;四是收益依赖于他人(Ripple公司)的努力。机构直接从Ripple购买瑞波币,目的就是期望瑞波币价值上涨从中获利。所以这是典型的投资合同行为,属于证券发行。

另一方面,公开市场上的程序化销售则完全不同。法官指出,公开市场买家并不知道卖家是谁,也没有与Ripple建立收益期望。这种程序化销售不符合投资合同的判定标准,因此不属于证券发行。

法官认为通证本身不具有法律属性,关键看交易形式。机构直接购买存在投资合同关系就属于证券发行;公开市场自由交易则与证券无关。

本次裁决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一,对加密货币法律属性的影响

加密货币是否为证券,这是一直困扰美国加密行业的问题。国会立法迟迟没有出台,SEC始终牢牢掌握着话语权。本次裁决凸显了美国政府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特点。在立法部门哑火,行政部门攻势步步紧逼的时刻,司法部门发出了声音,对行政部门进行了有力的制衡。

本次裁决将对未来加密货币法律属性的判定产生影响:一是法院客观上否定了SEC的“通证即证券”的立场。裁决中虽然没有明确讨论加密货币的属性,但是程序化销售非证券的裁定本身就是对“通证即证券”这种观点的否定。二是法院认为交易方式对证券认定更重要。法院强调要考察加密资产的交易和销售方式,而不是资产本身的属性。这意味交易方式对证券认定更为重要。三是判决先例在英美法系中非常重要,本次裁定将作为先例对之后的SEC监管进行限制。除非SEC在巡回法院上诉成功,不然本次裁决将限制SEC随意将加密资产定义为证券的权力。

第二,对通证分发方式的影响

托雷斯法官裁决:公开市场上的加密货币交易并不属于证券交易。在不被后续上诉推翻的情况下,它将对通证的分发方式产生影响。

首先,这会减轻公开分发通证的合规压力。以往SEC将一次性公开分发视为证券发行,这迫使许多项目只能采用私募形式。托雷斯法官的裁决为公开分发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可能导致一些较为去中心化的通证项目重新回归公开分发的方式,比如通过空投(Airdrop)直接分发给用户。

其次,这将大幅减轻交易所的合规压力。以往交易所经营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交易产品上线方面束手束脚。但依据本次裁决,交易所的公开交易应属于自由交易,而非证券交易。

第三,对比特币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

本次裁决使数字资产合法交易的法律基础更加牢固。它表明公开市场交易加密资产不属于违法证券交易。这有利于比特币ETF申请,因为ETF交易依托的正是公开的比特币现货市场。

但是,裁决仅就公开交易的属性进行了解释,而未涉及比特币或者其他加密资产本身的属性。这意味着SEC仍可能会从其他方面质疑比特币的适用性。

第四,对国会加密立法的影响

之前SEC判定加密货币都是证券,在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对行业强行监管,本次裁决等于对SEC的狂飙踩了刹车,更是从司法角度承认了加密货币属性未定的现状,凸显了规则的缺失以及这种缺失所造成的混乱。这对国会正在积极推出的加密立法有助推作用。多名相关法案的推手在Ripple裁决之后通过各类媒体发声,期望借助本次裁决产生的舆论动能为法案的通过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正在联手推出加密市场结构法案,旨在规范SEC与商品和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监管权限。两个委员会的社交媒体账号在Ripple裁决后先后发声。7月19日众议院农业委员会在社交媒体上称:“Ripple 裁决凸显了我们与金融服务委员会联合立法的必要性。”第二天,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社交媒体账号回应称:“Ripple裁决为大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比普通美国人更大的保护。我们的市场结构立法将为所有投资者、客户和市场参与者提供与传统金融市场相同的长期保护。”

这期间,相关领域的议员也纷纷发声。彭博社7月18日报道,众议院农业委员会主席格林·汤姆森(Glenn Thompson)认为本次Ripple案的裁决将加强立法者对加密立法的支持,并“希望”这项裁决推动两个阵营的立法者走到一起,为该行业的困境制定可靠的解决方案。“国会应该介入并提供确定性和清晰度。”

初次之外,7月19日众议员里奇·托雷斯(Rep. Ritchie Torres)称,“在Ripple案做出重大判决后,必须重新评估SEC对加密行业的持续攻击。”同一天,众议员沃伦·大卫森(Warren Davidson)说,“Ripple案应该清楚地表明,国会需要提供投资者、创新者、监管机构甚至法院所缺乏的明确性。我仍然希望我们能够就一项数字资产市场结构法案达成一致,该法案需要迅速做到这一点。”

美国政客本身都是制造舆论的高手,本次裁决营造了巨大的舆论波澜,他们自然不会错过机会借此推动自己的立法动议,攫取政治资本。

本次裁决的适用范围以及被上诉的前景

加密行业在被压制许久之后,本次裁决终于让他们送了一口气,不过从司法的角度上看,本次只是地方法院审理过程中的一次裁决,其在适用范围上存在限制,而且可以肯定SEC会在之后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所以这次裁决存在被推翻的风险。

在适用范围方面,首先,该裁决的直接效力仅局限于纽约南区法院的辖区内。美国法律系统中,在地方法院之上还有巡回法院和最高法院。地方法院的裁决虽然可以给其他地区的案件提供先例,但是无法直接影响其他地区的判决,其影响存在地域局限性。其次,该裁决只是一个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决定,只是最终判决的一部分。再次,本次裁决仅关注一种特定的数字资产,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类型数字资产。最后,本裁决仅关注Ripple部分交易行为的法律属性,对其他交易类型如二级市场交易并未提供直接裁决。

在上诉前景方面,SEC肯定会上诉。不过鉴于美国的司法程序都旷日持久,所以即使SEC上诉并赢得胜利,当前裁决被驳回也是在至少一年多之后了。而在此期间,本次裁决的效力是一直在的。

SEC之后的上诉需要多久?大概程序是,首先SEC需要等待地方法院整个案件审理结束,这大概需要1至2个月的时间。期间SEC可以申请法院加快终审判决,并可以迅速提出上诉动议。不过也需要考虑地方法院法官的意见。其次要看巡回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上诉请求,如果上诉获得受理,双方需要提交完整的上诉辩论文件,这一步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再次,从上诉至巡回法院到获得最终裁决通常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仅仅是上诉至巡回法院这一步,整个上诉程序最短需要1年时间,通常这个过程需要一年半到两年,很多时候有可能更长。如果巡回法院的结果仍然无法让双方满意,还有可能进一步上诉至最高法院。那样时间就会更长。

不过有一种说法是SEC不希望上诉至最高法院,因为之前有最高法院的判例要求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国会制定法律的权限行事,Ripple公司一定会抓住这一点,证明加密货币尚未有明确定义和监管框架,SEC在加密监管中超越了法定职权范围,这样SEC的赢面就很小了。

不论如何,本次纽约南区法院的裁决将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影响加密行业。期间国会将在大选季来临前大力推动相关加密立法,所以在Ripple裁决之后,美国加密监管的重头戏又回到了国会围绕立法的博弈。

(作者Curiousjoe,一位国际政治和加密货币的跨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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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密行业的一剂强心针:贝莱德申请比特币现货ETF

贝莱德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的政治影响力不逊于SEC主席加里·金斯勒。

·基金管理巨头贝莱德旗下子公司iShares于6月15日向SEC提交了比特币现货ETF的申请。考虑到贝莱德在传统金融中的江湖地位和几乎全胜的ETF申请记录,iShares的比特币现货ETF申请被很多人乐观地解读为传统资金大举进入加密的转折点。

·近期其他几件值得关注的事:加密法案有机会于7月进入投票环节;加密企业外迁问题;Promethium公司是谁?

贝莱德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的政治影响力不逊于SEC主席加里·金斯勒。

                  

6月初,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打击下,美国加密行业哀鸿遍野,美国好像已经没有了加密行业的容身之处,资金外流,企业酝酿外迁。

6月中旬之后,情绪突然有了反转,因为基金管理巨头贝莱德(BlackRock)旗下子公司iShares于6月15日向SEC提交了比特币现货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申请。考虑到贝莱德在传统金融(Tradfi)中的江湖地位和几乎全胜的ETF申请记录,iShares的比特币现货ETF申请被很多人乐观地解读为传统资金大举进入加密的转折点。

在贝莱德之后,景顺(Invesco)、Wisdom Tree等多家传统大机构纷纷入场重新申请比特币现货ETF。由于公开信息的缺乏,这些传统机构的扎堆入场引发了人们的广泛猜测,产生出多种阴谋论,流传最广的一种是“SEC清场说”:之前SEC打击币安和Coinbase是官方在帮贝莱德资本清场,先由行政力量将场内加密资本清空,随后大资本堂而皇之地占领市场。

然而乐观情绪的另一面是,现在距离第一次有人向SEC提交比特币现货ETF申请已经整整十年了,其间没有一家机构能够成功获得SEC的批准。而且,虽然贝莱德是第一次申请比特币现货ETF,但是尾随的多家机构都是“重新申请”,他们之前的申请都被SEC拒绝过。

不管怎么样,多数人的预期是这一次会不一样,而且很多人觉得这些大资本一定掌握普通人不知道的内幕。

乐观的情绪多大程度上能真正转化成乐观的结果呢,我们需要详细梳理一下。

贝莱德的比特币现货ETF

贝莱德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管理资产超过 10 万亿美元,依托雄厚的资本,公司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Larry Fink)不仅在商界影响力很大,在政治上也颇具影响,特别是他在民主党内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具有一定左右民主党政策的能力。

贝莱德的实力加上让人意外的入场节点为事件增添了很多疑点。

第一,贝莱德为何选择SEC“大杀四方”的时候进场?

“SEC清场说”大概率只是坊间的阴谋论,考虑到贝莱德的地位,应该从商业和政治两方面对其动机进行分析。

首先,这些传统资本机构不是拍脑袋做决策的,一定有着成熟的内部流程,而内部流程往往耗费时间,所以贝莱德申请比特币现货ETF一定是酝酿已久。同理,其他大资本的申请材料也一定是早就准备好了,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由此看来,大资本对比特币现货ETF垂涎已久,比特币已经是他们认可的资产配置工具之一。

其次,贝莱德可能在追逐先发优势。第一个发行现货ETF对抢占市场份额非常有利,这一点可以从加拿大发行比特币现货ETF的经验中看出来。人们一直期盼着比特币的合法投资渠道,一旦这个渠道出现,会有大量客户涌入,其中的佣金收入不是一个小数目,贝莱德不会无视这个蛋糕。在市场一片唱衰之中提交申请,不管成功的概率有多少,成功的回报是巨大的。

再次,SEC的打击让美国的加密资本出现外迁的倾向,比如,最大的加密风险投资公司A16Z最近在英国开设了办公室,贝莱德的申请也许在向SEC传递着某种信息,即大家对比特币现货ETF期盼已久,SEC的监管在考验着资本的耐心,如果继续强硬的监管风格,大资本们可能离开美国,而选择海外市场。

最后,贝莱德的申请对SEC的监管会形成一种政治压力。虽然拜登政府中很多人对加密并不友好,但是民主党是一个成分复杂的集合体,理解加密的很多人会担忧美国在加密领域的国际地位。横向来看,欧洲已经有了成体系的立法,新加坡、迪拜等地相对灵活,中国香港在积极拥抱相关产业,日本对加密的监管虽然严格但是比较有成效,FTX去年年底的破产导致美国人很大损失,但是FTX日本在有效监管下并未造成显著的客户损失。对比之下,美国加密监管正经历乱局,金融老大的颜面无存,这样的局面是他们接受不了的。贝莱德的申请也是从民主党内部对监管的一次表态,要求监管进一步明晰。

第二,过去十年中所有比特币现货ETF的申请都被SEC否决了,为什么人们认为贝莱德会不一样?

首先,被提起最多的就是贝莱德申请ETF的记录。贝莱德提交过576次ETF申请,通过了575次,只有一次未被批准。唯一的一次距离现在也已经有很长的时间。

然后,贝莱德近乎全胜的申请记录与其地位息息相关。贝莱德掌管着半个美国的资产,而且公司首席执行官芬克的政治影响力不逊于SEC主席加里·金斯勒(Gary Gensler)。

最后,从实际影响来看,有人以黄金市场为例做了比较。风投合伙人亚当·柯士兰(Adam Cochran)在自媒体上提到:“贝莱德2005年推出了黄金ETF。贝莱德通过顾问团队推动了赋予黄金在投资组合中更广泛合法性的叙述,经过了近20年的努力,那些已经在央行和主权财富基金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年轻财富经理和经济学家,将‘黄金是安全投资组合’的说法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黄金ETF市场在贝莱德进场前仅有1兆美元市值,但贝莱德进场后这个市场逐渐成长到了13兆美元。

第三,贝莱德的申请文件与以往的有何不同?

如果对比去年灰度(Grayscale,一家数字货币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SEC拒绝的要点中提到两点,一是SEC希望申请者具备显著规模,二是SEC要求申请者有“监督共享协议”。2022年6月SEC拒绝Bitwise比特币现货ETF的文件中也提到了这两点,要求交易所通过证明“与基础或参考比特币资产显著规模的受监管市场签订全面的监督共享协议”来达到要求。

监督共享协议是一种交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之间的协议,在贝莱德的案例中就是纳斯达克和Coinbase之间的协议。协议要求双方分享与市场交易、清算和客户身份有关的信息,并且不存在任何规则、法律或惯例阻止信息的交流。

当前的加密交易所大多为自行监管,很多交易所存在挪用客户资金、刷量、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这也是广为监管者诟病的地方。监督共享协议要求共享有关市场交易活动、清算活动和客户身份的信息,就是要减少交易所操纵市场的可能。

第四,通过前景如何?

如果贝莱德和SEC真的有幕后合作,那通过前景必然是乐观的,后面的一切讨论都是枉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贝莱德的ETF获批,那么其他比特币现货ETF通过的概率也会大大提高。因为包括SEC在内的监管者都会非常重视塑造公平公正的公众形象,如果贝莱德的ETF顺利通过,那么其他与其申请文本相似的ETF也理应获得通过。不然对于SEC而言就是一次严重的内部操作丑闻。

如果贝莱德与SEC之间没有幕后操作,那么贝莱德ETF的通过前景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乐观。其中有几点不利因素。

首先,除了上文提到的两点不同,贝莱德的申请文件与其他大机构的文本非常相似。SEC提到过,不是拥有了监督共享协议就一定会获得批准。而且贝莱德使用一份相似度很高的文件,似乎是在表达一种态度,即SEC之前的否决都是值得商榷的,这也可能让SEC陷入一定的尴尬境地,如果本次批准了那么会损害之前裁决的正当性。

其次,监督共享协议是一种交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之间的协议,在贝莱德ETF申请中,交易平台的合作方是纳斯达克,现货交易市场的合作方是Coinbase。有趣的是,贝莱德ETF第一稿申请材料中并未写明现货市场合作方是Coinbase,之后SEC退回材料,要求贝莱德明确合作方名字,贝莱德才在随后修改材料中提到Coinbase的名字。Coinbase刚刚被SEC起诉,正与SEC陷入法律战,这一点贝莱德一定非常清楚,但是美国合规的交易所非常少,而且Coinbase与贝莱德是一年前达成协议的合作方,所以留给贝莱德的选择有限,不得不选择Coinbase。第一稿材料中没有提出Coinbase也表现了贝莱德在这方面底气不足。

最后,SEC要求申请者是“具备显著规模”的市场。如果吹毛求疵的话,Coinbase不一定能达到要求。因为如果考虑比特币整体交易规模(包括BTC/USD、BTC/USDT、BTC/USDC等交易对),Coinbase上的交易量远远落后于币安,不能说是一个“显著规模”的市场。但是如果只考虑比特币和美元现金(BTC/USD)交易对,那么Coinbase确实可以算作显著规模的市场。所以其中的定义还需要仰赖SEC的解读。

近期其他几件值得关注的事

第一,加密法案有机会于7月进入投票环节

美国国会众议院7月19日将会有一次法案审议,如果有加密法案通过审议,那么将是第一份走出委员会环节进入投票环节的加密立法。

当前有两个法案存在可能性,但是两个法案所处的位置不太一样。

一个是稳定币法案。2022年7月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就已经在大力推动稳定币法案了。当时受Terra公司破产等事件的推动,稳定币成了一时的热点。稳定币立法几乎已经出台。但11月的中期选举中断了相关程序。不过虽然众议院从之前的民主党控制变成了共和党控制,两党对稳定币法案的支持延续到了新一届国会。特别是纽约地方监管对稳定币立法比较热心,之前的听证会上,纽约地方的3名众议员都对稳定币立法表示了支持。如果拜登政府将稳定币立法放入视野的话,那么其向前推动的动能就十分充足。

另一个是市场结构法案。这个法案的希望小一些,主要是因为这还是一份共和党的提案,尚未取得民主党的明确支持。不过这个法案背后的推手是共和党议员,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帕特里克·麦克亨利(Patrick McHenry),麦克亨利非常重视这份法案,所以其背后的动能也不能低估。

第二,加密企业外迁问题

A16Z是加密领域最大的风险投资基金之一,它最近在英国开设了一个新的办公室,这一点在国会中造成一些影响,多名议员在几次听证会上都谈到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Coinbase开设英国办公室没有引发监管者的关注,而A16Z引发了关注?一是相对于普通加密企业,A16Z代表着大资本,大资本附带的还有GDP和就业,资本的外迁更能触动监管者。二是美英之间有种亲兄弟之间的情结,即关系亲密,但是容易相互嫉妒。英国在某方面的崛起对美国是比较刺眼的事情,美国的优质资源到了英国更是美国无法接受的事情。

这些都会引发了美国监管的尴尬。美国二战后习惯了设立国际规则,特别在金融、科技领域,美国是规则的制定者。反观现在加密领域,美国监管政策迟迟无法出台。而英国现任首相对于加密非常友好,希望将英国打造成加密中心,在多个领域对加密行业都有优惠政策,所以很多美国企业会将英国选作外迁的目标地。

第三,Promethium公司是谁?

在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6月一次有关数字资产的听证会上,有一名证人来自Promethium公司,Promethium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SEC批准的特殊目的经纪人(special purpose broker dealer),可以交易数字资产证券。该名证人在听证会期间反驳了其他人有关美国缺乏监管政策的论断,认为SEC规则完善,普通加密公司有合法注册的路径。

之后这家Promethium公司引发了很多人的兴趣,刺眼的问题包括,谁是Promethium,为什么只有它可以注册成为合规企业。

综合一下现有信息发现,该公司距离成立已有数年,融资额不小,但是几乎没有实际业务。虽然经过SEC认证,是一个合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但是平台上不能做任何交易。在关注加密行业的播客unchained 6月27日的一期节目上,主持人邀请了Promethium公司的联合CEO阿伦·卡普兰(Aaron Kaplan)与来自Paradigm公司的特别顾问罗狄格·希拉(Rodrigo Seira)辩论。在被问到一些具体问题的时候,卡普兰常常无法自圆其说。比如在被问到Promethium平台上能交易什么数字资产时,主持人问阿伦“你在之前提到过Promethium可以自行决定交易品类,是吗?”阿伦随后含混其词,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这无疑是一个敏感问题,理论上说,除了比特币以外的加密资产在美国都存在“身份未定”的问题,SEC坚称所有的加密资产都是证券,可是这种说法没有落地的政策,所以如果大家都严格合规的话,大多数数字货币都无法交易。而依照阿伦的说法,SEC给了Promethium自由裁量权,决定哪些资产可以交易。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凭什么有这么大的裁量权?

围绕Promethium又产生出与SEC相关的更多的阴谋论,这些阴谋论无疑对SEC监管的公信力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

(作者Curiousjoe,一位国际政治和加密货币的跨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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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微科技创始人孔剑平:引导用户转向Web3.0需满足3个条件

毫微科技有限公司(Nano Labs)创始人、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孔剑平。

·“我坚信,下一代互联网一定会基于区块链构建一个人工智能网络,人工智能加区块链才是真正的下一代互联网。”

·当前,元宇宙面临两类问题:第一是平台短板过多,限制了用户数的增长;第二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即并发量和使用成本都存在挑战。展望未来三年,我预期会有重大的突破以及用户发展。

毫微科技有限公司(Nano Labs)创始人、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孔剑平。

“山姆(OpenAI首席执行官山姆·奥特曼) 2015年来中国,那时Web3.0这个词还没有出现,我们讨论的内容是下一代互联网会是什么样子,其中的重点主要是人工智能和区块链。”近日,毫微科技有限公司(Nano Labs)创始人、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孔剑平在接受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专访时回忆。

而如今,“人工智能的影响力无需多言,尤其是近半年的快速发展。”在孔剑平看来,人工智能加区块链才是真正的下一代互联网,因为人工智能和区块链都是具有巨大变革性的技术。同时,随着人工智能生产力的发展,现实世界中的实体可以在元宇宙中获得无限的扩展。但在当前,元宇宙面临两类问题:第一是平台短板过多,限制了用户数的增长;第二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即并发量和使用成本都存在挑战。

在采访中,孔剑平一直强调如何从基础设施上推动元宇宙和Web3.0的发展。过去十几年里,他一直在Web3.0赛道上持续创业。大学毕业后,他从事过半导体行业工作,在2012年接触数字货币后,开始投身于这个领域,先是投资了数字货币领域的芯片设计公司嘉楠科技,并担任该公司联席董事长,此后又投资了在美股上市的“第九城市”,帮助其转型进入区块链行业。去年,他所创办的浙江毫微科技有限公司在美股上市。

从“木桶理论”到“长板加长”

澎湃科技:提到Web3.0定义的时候人们会依照从Web1.0到Web3.0的顺序来解读,比如:Web1.0是只读,Web2.0是读+写,Web3.0是读+写+拥有。你曾给的定义是“Web3.0就是人工智能加区块链”,能从你的角度诠释一下吗?

孔剑平:这个话题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15年。那时OpenAI的CEO山姆·奥特曼 (Sam Altman)还是YC(Y Combinator)的主席。山姆2015年来中国,那时Web3.0这个词还没有出现,我们讨论的内容是下一代互联网会是什么样子,其中的重点主要是人工智能和区块链。那对于我们这个行业来说,狭义上的Web3.0可能指的就是区块链,但我认为更多人会将其理解为下一代互联网。

我坚信,下一代互联网一定会基于区块链构建一个人工智能网络,人工智能加区块链才是真正的下一代互联网,因为人工智能和区块链都是具有巨大变革性的技术。其中,人工智能的影响力无需多言,尤其是近半年的快速发展。这说明了它能极大地提升用户的生产力,所以发展才能这么迅速。

然后,为何要提区块链呢?因为我们认识到,Web2.0这一代互联网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木桶理论”原理,即你要创办一家公司需要不断补齐其中的短板,因此为了补短板,公司需要的员工越来越多。或者依赖于大公司的生态,需要融入某个大公司的生态才能更好地生存。

但是,对于下一代互联网,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长板加长的过程,即少数人的公司也能生存和发展。几个人的公司在Web3.0领域很常见。在Web3.0的赛道上,我们可以看到只有10个人的公司也能获得上亿美元的估值,百人的公司也能达到百亿美元的估值。这在上一代的互联网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区块链的底层基础设施已经搭建完善,你可以在所有这些公开的设施之上发展自己的业务。你只需要做好自己擅长的部分就能有很好的发展。

澎湃科技:当时什么原因让您决定All In Web3.0?

孔剑平:当时就是看到了,Web3.0在底层技术上的创新,让它与传统模式相比确实有了显著提升。同时,我们观察到,这种长板加长的生态发展方式,其发展速度可能会超越过去的模式。因为它降低了创业门槛,使得更多人可以在这里创业,释放出更大的创业价值和用户网络效应。

澎湃科技:具体介绍一下你投入的主要方向。

孔剑平:我们的主要关注点在Web3.0的基础设施,我们认为这个领域还有很多机会。

最早嘉楠科技主要做的是比特币的计算芯片,而当时没有涉足以太坊的计算芯片,其实我认为这是一个应该进入的领域。而且不仅仅是以太坊,我们也关注整个计算网络的发展,这是一个有价值的方向,因为我们认为计算可能会发生几个重大变化。

首先,芯片可能会向供专门应用的集成电路(ASIC)方向发展。事实上,这已经在区块链领域中得到了证实,而且我们预期在人工智能领域也会发生类似的变化。

其次,整个云计算可能会发生从CPU到GPU,再到专门应用的集成电路(ASIC)这样一个转变。原因是无论是人工智能还是元宇宙,都需要GPU进行计算,所以整个云计算架构会被重新搭建。

加上区块链的底层思维逻辑和方式,我们认为在这个领域能够做的事情和能够颠覆的事情会非常多,所以我们选择了参与这个领域。我们公司将包含芯片硬件的板块和计算网络的板块,围绕Web3.0元宇宙生态发布更多科技型产品和平台。

需要做更多底层工作

澎湃科技:在你眼中元宇宙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

孔剑平:大家都在聊元宇宙,在我这里,我认为其形态大致可分为三种:一种是数字孪生,即在元宇宙中将现实世界复制一遍;第二种是虚实结合、增强现实(AR);第三种是数字原生,即在元宇宙中独立产生一些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世界。

过去一两年里,我们看到国内外的大厂,以及政府,在一起推动元宇宙的发展,但真正具有颠覆性、革命性的产品尚未出现。原因在于,元宇宙的发展还处在一个木桶理论阶段,受制于一些短板领域的存在,诸如VR(虚拟现实)设备的数量、算力性能的需求以及算力网络等多个方面都还存在瓶颈。这些因素导致用户数量无法快速增长,进入门槛过高。

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实现元宇宙的发展,可能需要在底层做更多工作,如解决大规模的计算并发问题。我们的目标是让大量用户在同时进入元宇宙时不会感到卡顿,同时降低元宇宙的运营成本。否则,如果创业公司消耗的计算资源过多,他们可能无法负担这个成本。这是底层需要改变的部分。

同时,入口也需要改变。我认为,我们需要在年轻人群中形成用户的刚需和粘性,然后逐步扩大受众。一般来说,年轻的人群和新的场景更容易接受新的技术。比如支付宝初期是在一个新的电商环境中,由年轻人开始使用的,当时的支付宝还没有各种线下支付的场景。那时候的用户群体规模还不够大,也不可能进行线下场景的支付。此外,当时的网络基础也是一个限制因素。所以我认为,元宇宙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在新的场景中挖掘出一些有潜力的点。从底层基础设施到用户入口,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

澎湃科技:顺着上面说的,你曾提过:“现在很多人可能试图把传统世界搬到元宇宙,这是存量思维,但我认为原生的元宇宙创新会更多”,能详细讲一下“原生的元宇宙创新”都会有哪些吗?

孔剑平:例如,将现实世界迁移到元宇宙,这与我们在计算机发明时预测全球只需要5台计算机的思维逻辑是一样的,这种思维模式受到了一定的局限。随着人工智能生产力的发展,现实世界中的实体可以在元宇宙中获得无限的扩展。比如在现实世界中,每个个体只有一个自我,但在元宇宙中,每个个体都可能有无数个自我,以Avatar(分身)的形式存在。

现在有些应用程序允许人工智能之间进行交谈,甚至可以脱离人类的操作,这在过去的世界是无法想象的。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分身和我的分身可以在元宇宙中进行交流。晚上人需要睡觉,但元宇宙中的分身不需要。

人类的知识密度是有限的,但是像ChatGPT这样的人工智能已经将人类的知识密度提升到了更高的水平。普通人不可能拥有它们的知识密度。如果你在元宇宙中结合了原生世界的要素和ChatGPT,那么你在元宇宙中创造出来的事物肯定远超过现实世界中的你。

澎湃科技:大家谈到元宇宙时会提到一个词“分布式算力”,毫微科技在提到iPollo(豪微科技的Web3.0品牌)时总会提到分布式渲染算力,那什么是分布式渲染算力,与分布式算力有哪些不同?

孔剑平:我们的定位有两层,一层是底层,即解决如何更低成本地使用算力的问题,要更好地利用闲置算力,因为元宇宙和人工智能都离不开算力。我们的目标是让人们在全球范围内能更低成本地使用算力,解决人工智能计算和元宇宙计算的问题。

第二个目标是利用Web3.0的长板加长的逻辑,让iPollo平台上的各种科技互为Layer2层,即互为基础设施。比如,当一个富有创新思维的年轻人设计了一个3D模型,首先,他可以利用OpenAI和Stable Diffusion技术生成这个模型。然后他可以直接接入Web3.0,让这个模型具备生命力或人工智能的能力。他还可以接入AR相机,让这个模型在现实世界中进行增强现实互动。同样地,这个模型也可以进入某个项目开发的元宇宙,成为其中的道具或主角。这样,即便是一个人的团队也能在元宇宙这个生态里进行创业,团队人数不是必要条件。

澎湃科技:iPollo菠萝元宇宙(毫微科技的弹性算力网络,提供元宇宙渲染算力服务)在2022年12月完成了1.5万数字人大规模实时渲染验证,还建立了首个元宇宙3D打印中心,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孔剑平:在过去,我们发现许多元宇宙项目在面对几十到上百人的并发用户时会出现性能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是,这些项目每小时的运行成本非常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从技术角度出发,成功解决了面对1.5万人的并发问题以及其他并发问题。iPollo的目标是将运营成本降低100倍,并通过实时计算实现这个目标。

优化计算资源调度只是在第一个层次上降低了成本。然而,如果要使整个网络的计算成本降低100倍,可能需要在更高维度上对计算方式和方法进行解构。然后让用户根据这套新的计算方式和方法进行操作,这样做的成本会比直接使用计算资源的成本更低。

我们决定建立一个元宇宙3D打印中心,主要是因为我们预见到未来元宇宙资产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这将带来大量的打印需求。然而,全球现有的打印设备和技术无法满足这些需求,因此,我们选择与打印机厂商合作,共同建立这个把虚拟世界转化为现实的3D打印中心。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现在已经可以协助生成3D模型,未来可能会生成更为精致的3D模型。数年后,人们需要的可能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手办,因为它是静态的。你需要的将是一个你喜欢的数字潮玩,它背后具有各种AI功能,可以与你进行互动,它会成为你情感生活的一部分。

因此,我们认为需要从基础设施层面去解决这些问题。

澎湃科技:前面你提到过一些,不过还是希望你能总结一下。在AI当红的今天,元宇宙的热度相对于一年前好像有所降温,你认为当前元宇宙发展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前景如何?

孔剑平:在我看来,元宇宙当前面临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平台短板过多,这限制了其用户数的增长;第二类问题在基础设施方面,即并发量和使用成本都存在挑战。尽管如此,我相信我们都在积极解决这些问题。展望未来三年,我预期会有重大的突破以及用户发展。

Web3.0的四个阶段

澎湃科技:你之前给学生讲课时提过Web3.0的发展阶段,能在这里展开分享一下吗?

孔剑平:对于Web3.0行业的发展,我认为有4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以比特币为主导的区块链阶段,那个时候行业里能参与的领域可能只有5到10个。

第二个阶段是以以太坊为主导的金融应用时代。这个阶段不仅包括之前的矿机、矿产交易、芯片等领域,还涵盖了各种新的应用,因此开发者能参与的领域可能扩展到了成百上千类。在这个大生态中创业的团队可能有数十万个,包括广义上的相关团队,其中真正深入参与的可能也有数万个。

第三个阶段是原生Web3.0的时代。

第四个阶段是产业Web3.0时代。我将其分为原生Web3.0和产业Web3.0,是因为一旦一个概念火爆,很多拥有资源的企业都想加入,考虑如何结合。然而,原生的参与者和产业的参与者是不同的群体,他们常常无法达成共识。产业方面认为没有与产业结合的技术没有价值,而原生方认为自己做得很好,产业无法很好结合。实际上,双方都没有错,只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在用户数量较少的时候,只有原生的玩法才能够推广。只有当用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比如10亿或20亿,产业才能够更容易地结合,大规模推广。因此,我将其分为了这4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偏金融,后两个阶段偏科技。

澎湃科技:我们现在处于哪个阶段?

孔剑平:我认为当前的状况是,第二个阶段占主导地位,而原生Web3.0正逐渐浮出水面。有人试图进行整合,但要形成大规模的应用案例并不容易。就如同之前的NFT(非同质化代币)发行,它可以作为一种营销素材存在,但在持续性方面可能相对较弱。而海外原生的NFT,尽管经历了一些起伏,但整个赛道还是持续存在的。

澎湃科技:所以很多人在做Web3.0的普及工作,需要有更多人了解和参与Web3.0。

孔剑平:这是一个用户转换的问题。用户转换是需要一定前提条件的。大家想要引导用户从Web2.0转向Web3.0,这并不是由一个人或一个项目决定的,而是由一个行业红利决定的。这个行业红利可能有几种情况。

一种是财富效应。人们投资股票和加密货币,都是因为看到别人赚到了钱,这种财富效应吸引了大家进行用户转换。这是一个方面,比如现在的熊市,很多宣传是没有用的。当市场条件好的时候,他们自然会参与,这就是财富效应的转换。

第二类是提升用户效率,如ChatGPT能够百倍提升用户的使用效率,也能推动用户转换。

第三类是大幅降低使用成本,这也能促进用户转换。我认为用户转换必须至少满足这3个条件其中的1个,而不是仅仅因为你拥有用户就能实现转换。

澎湃科技:你之前提过的元宇宙三大定律,能在这里展开分享一下吗?

孔剑平:我2021年写的“元宇宙三大定律”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希望与大家多交流。我的想法是,比如说,过去互联网有三大定律。如果我们把工业革命时代视为一个二维空间,把互联网时代视为一个三维空间,再把未来的元宇宙时代视为一个四维空间的话,你会发现一个特点,即维度越高,其发展速度越快。

在工业革命时代,一家公司需要几十年才能发展成独角兽。到了互联网时代,发展时间缩短为十几年,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只需要几年。现在这个元宇宙时代,可能只需要几个月,一家公司就能成长起来。因此,我觉得随着维度的提升,发展速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其中,第一点是元宇宙的价值是用户数的三次方成正比。在互联网时代的用户价值是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但我认为在更高维度的元宇宙中,它至少与用户数的三次方成正比,这应该是该行业的网络效应。

第二点是元宇宙的网络价值是各层价值相加之和。过去的Web2.0时代企业之间是竞争垄断的关系,各方相对封闭;而Web3.0元宇宙更多的是开放关系,所以在元宇宙这个层面,价值应该是各层网络价值的相加之和,而不是互相竞争的关系。

第三个观点是元宇宙的边际用户也能获得相应的价值,过去可能你是淘宝的用户,你在淘宝上购物,或者你购买了.com的域名,但你无法享受到这些公司增长的红利。

然而,现在你购买了例如BAYC(一个名为“无聊猿”的NFT品牌)的产品,作为最早的数字电商消费者之一,项目方还给你空投Token。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用户都能享受到网络价值的提升,这在过去是不存在的。因此,基于这些观点,我认为有以上三大定律。欢迎大家拍砖。

(作者Curiousjoe,一位国际政治和加密货币的跨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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